109年葉姓祖廟敬老金獎學金申請辦法
本辦法經96年3月3日董、監事會議通過實施
敬老金:
1.申請資格:凡本廟會員(本人有進主或錄位並繳納年度會費者)及配偶或
直系血親尊親屬年齡滿85歲以上者均得申請表揚,頒發敬老金限當日領取。
2.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 9月18日止辦理申請,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3.申請手續:填具申請書(如附件),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向本廟申請。
4.資格審查:由董事長召集董、監事會議審查,符合上述資格者核發。
5.表揚方式:於本秋季祭祖暨會員大會時頒發表揚,並頒發敬老獎狀。
A.年滿85歲至未滿90歲者,每名貳仟元。
B.年滿90歲至未滿95歲者,每名參仟元。
C.年滿95歲至未滿100歲者,每名伍仟元。
D.年滿100歲以上之人瑞,每名壹萬元。
財團法人全台葉姓祖廟(敬老金)申請書
申請日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申請人(會員) |
電話 |
手機 |
會員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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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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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敬老長者 |
出生年月日 |
與申請人關係 |
審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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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請郵寄:104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2段118巷7號2樓 電話:(02)2523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