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祖廟
關於祖廟
祖功宗德流芳遠,子孫孝賢世澤長是我們在祖廟工作中的核心信念。我們將葉姓祖訓奉為圭臬,能夠協助我們如何界定在推動宗親觀念時我們的價值,並且透過傑出的領導組織來引導我們的營運策略與對葉姓的貢獻。
閱讀董事長的一封信,與您分享他的信念與對祖廟未來的遠景。
財團法人台北市全台葉姓祖廟沿革
我葉姓始祖諸梁氏,自定楚冊封令尹司馬,賜采葉邑,中流衍逮,兩千餘年鴻猷駿發。清康熙乾隆年間,宗枝及於福建廣東諸省,輾轉東渡,開荒闢土,聚族鯤臺,遍及全島,約二百餘年。於日據時期大正二年間(公元一九一三年),族中熱心人士光塊、文振、鍊金等,議建宗祠,溯本追源,慎終思遠。隨假光塊主持之臺北市 建成茶行,召開發起人第一次會議,與會者有光塊、文振、炯炎、鍊金、永勝、金塗、 榮申、家祿、士寬、芋匏等十餘人,首由文振、炯炎兩宗人倡捐寓褒庄田地八百坪(即今臺北市五常街舊祠址)供建祠用地。續由與會各宗人分頭勸募,得基隆水騫、平鎮鄉東勢諸梁公嘗(原葉氏丁會)、 新屋大欄葉五美、新竹文游、中部惠清、清泉、台南仰古、爾純、高雄宗祺等支持, 踴躍慨捐。於大正三年破土興建,五年間賴各地宗人之響應捐資計五萬餘元,連同進主牌位費收入,遂於大正八年全部竣工,名曰葉氏祖廟,題字刻石,置於前堂,後堂則為望慈堂,標懸匾額。蓋取春秋左傳,紀楚惠王時,白公之亂,沈諸梁葉公,自蔡地馳入平亂,國人告語曰:國人瞻望葉公,如瞻望慈父母之意。正廳主神奉祀「葉氏始祖諸梁公暨夫人」神座,左右配奉四位先賢牌位,旁廳各安奉進主牌位,廟貌巍峨,堂皇肅穆。嗣以年久失修,毀漏日多,乃於昭和十三年五月重修,同年十月 竣工。建寅宗長撰鑴「南陽堂葉氏宗祠重修紀念碑記」,現遷豎於新廟之前院,書文並茂。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公元一九四五年)台灣光復,百廢待興,然以八年戰禍,通貨膨脹,祖廟經濟情況,困難異常,幾至無以維持,幸族中父老,熱心支援,於 民國三十六、七年間,創立思源會、望慈堂後援會,勉予維持。由三十七年至四十七年十一年間,前後整修工作三次計募得四萬餘元,其中除葉五美及諸梁公嘗捐獻部份外,其餘由居臺北之宗人募集。其後籌備組織財團法人,於民國五十年底由仁和等宗人發起,翌年二月在廟內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擬訂組織章程提附通過。經份、新居多方奔走,同時 選出第一屆董事二十五人,監事七人。事因證件散失,查證需時,延至五十五年五月,始獲准設立登記為「財團法人台灣省臺北市全台葉姓祖廟」,綜理一切。僉認廟址寓褒庄地段,因城市發展,人煙稠密,市集紛擾,漸失往昔幽靜,先是水龍、蔭盛宗人之提議,覓地遷建,一呼百應,隨即組成「葉氏祖廟遷建委員會」,公推仁和為主任委員,並推族中碩望之士為副主任委員及委員,水龍、蔭盛 分任正副總幹事,玉藩為常任顧問,素園、公超、時修、秀峰等為顧問;由英、水龍、蔭盛、阿粿、根土等專責選購廟地,旋即公決選購內湖區十四分坡內段現址,計土地七筆,凡六千餘坪,於五十六年六月辦理過戶登記管業。民國五十九年,正值經費拮据,廟務繁雜,百廢待舉,董座玉藩因病請辭,副董屏翰臨危受命接任董事長,不辭辛勞,廣募建廟捐款,董座屏翰,協同副董榮國及建設組長鐵灝,自行工程發包、材料採購、分段進行,戮力完成祖廟遷建事宜,排除萬難,盡心盡力,居功厥偉。祖廟奠基闢建,位居子座午向,左旗峰、右鼓嶺、前天馬、後鯉山,落落盤踞,綿綿瓜瓞,參造化之神秀,攬長州之一統。同年隨臺北市升格,改為「財團法人臺北市全台葉姓祖廟」。依章於五十八年第二屆董事產生後,遷建委員會之任務全部移交與董事會接管。並於六十五年十一月吉旦,奉請始祖及歷代族賢遷移陞座,主神題識:「葉氏始祖、定楚元勳、令尹司馬、孔門弟子、勳封南陽、賜采葉邑,諱諸梁德配張夫人葉公媽神位」,左右分題「歷代高曾祖考妣」。原配祀之「顒公暨夫人」、「適公暨夫人」、「郡馬公暨郡主」、「向高公暨夫人」等四位外,增配「清公暨夫人」、兩旁則「葺公暨夫人」、「素公暨夫人」、「夢得公暨夫人」、「大經公暨夫人」、兩旁則「梅友公暨夫人」、「梅實公暨夫人」、「慶山公暨夫人」、「德戚公暨夫人」、「洙公暨夫人」、旁則「泰純公暨夫人」、「昂公暨夫人」、「霆公暨夫人」等牌位十座,在始祖牌位之兩旁配祀於孝廳上座,其他進主牌位,安置各廳奉祀。赫赫聖靈,奐然挹河嶽之氣勢,殿宇堂皇,衍慶螽斯。舊廟宇亦隨招商拆建改作工商樓宇,保留兩幢計八層,以作廟產,此外尚有畸形地兩筆,尚待處理。遷建工作,歷時十年,大功告成,端賴澤垂祖蔭,與族中賢達暨顧問之指導,遷建委員會與歷屆董事暨會員等人之群策群力,眾擎集腋,粗具雛模。恭詹於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公元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農曆十一月初六日)舉行落成典禮。從此宗枝蕃衍,萬派同源,燕翼詒謀,光垂萬代,爰誌沿革,式昭宗人。
財團法人臺北市全台葉姓祖廟 全體董監事 謹識
財團法人全臺葉姓祖廟組成記
祖廟之設,由來久矣,蓋所以敦睦族誼,敬祠先祖,追懷前輩創業之精神,發揚互助合作之美德,意至善也。我葉姓祖廟興建於臺北市,迄今已五十餘年,歲月悠悠,族人繁眾,全省各地,派下滋衍,為適應時代要求,加強團結力量起見,咸感有組織全臺葉姓祖廟並成立財團法人之必要,爰於中華民國五十年十二月十五日,集全臺葉姓代表於臺北,舉行發起人會,會後分向各地宗親聯繫洽商,終獲一同贊同,翌年二月十五日在臺北召開財團法人全臺葉姓祖廟成立大會,選出仁和為董事長,屏翰為副董事長,深淵、水龍、生進、炳煌、山母、根岩、生地七人為常務董事,水龍、蔭盛、再地、登貴、水石、清風、禾田、水騫、中川、金昌、瑤琳、澤仁、步嶯、國霖、金柱、明炭等十六人為董事,又炳輝為監事主席,淵泉、樹欉二人為常務監事,生才、英、田、新居四人為監事,蔭盛兼任幹事長,人選既定,組織初成,擬定章程,釐定計劃,洽辦登記,展開工作,以執事諸宗親之熱心公益,竭誠服務,擴建葉姓祖廟之旨趣,必可早日實現也,故樂而為之記。
監察院監察委員葉時修謹記
![]() 葉山母 |
新建地藏王菩薩廳 |
臺北葉氏祖廟建序
宗廟者,後世子孫祀其先人之所也,廟者貌也,所以彷彿先人之靈貌也,故以祖有功而宗有德故稱之曰宗廟,尋常皆稱曰家廟。吾族自 諸梁公食采於葉得姓以來,歷時二千餘年,子孫蕃衍遍於全國大陸各省縣鄉鎮,祠宇林立比比皆是,惟臺灣則不多,觀清政不綱,臺灣淪於日治時代,吾族人懼祖德不能洋溢海島,族眾日益渙散,於是會聚裔孫光塊宅,由光塊提議興建 祖廟奉祀 先祖,并為族人懇親會所,當時族人如文振、炯炎、鍊金、清泉、宗祺、惠清、文游、永勝等異口同聲贊成發起,族人亦踴躍爭先捐資獻地,協力同心、樂觀厥成,此大正二年五月事也。翌年即就寓褒地址鳩工庀材分任職責,會計委之永勝,土木營造託於榮申,原發起人光塊等董其全部事宜,慘淡經營,遂於大正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竣工,美輪美奐,備極富麗。
榜其堂曰望慈堂,蓋取春秋左氏傳,楚惠王時白公之亂,諸梁葉公自蔡馳入平亂,國人謂之曰望公,如望慈父母焉,其愛載之深無逾於此者,吾子孫豈敢忘,愛國愛民盛德之祖而忍,令不虔誠祭祀耶?且也進主點享班班有序,春秋與祭,如聞誓欬,幸何如之,歲時蒸嘗之際,濟濟蹌蹌萃於一堂,肅肅雍雍少長,有禮揚祖德於海國,啟後嗣之孝思,豈不懿與噫嘻創始者,實難守成者亦不易,今後尚賴族人士,時加脩葺發揚而光大之,我祖在天之靈,必欣欣然有喜色,曰繼起人是為序。
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七月既望 鄂州裔孫素園謹識
祖廟紀事
地 | 人 | 事()紀事 | 備註 | |
民國2年 |
台北市中山區、大同區、建成區、延平區 | 一群葉姓宗親 | 成立葉姓神明會:為祭祀始祖諸梁公。乃是台北市葉姓宗親會前身 | |
今延平北路二段原大千百貨公司2F建成茶行 | 由葉光塊宗親主持(出席者十餘人) | 召開首次會議,並經多次討論:提議興建一座祖廟。 | ||
葉文振、葉炯炎 |
捐台北新生北路五常街田地800 (795.114) 坪供建宗廟用地(每坪3元) | |||
民國3年 |
新生北路側 |
鳩工興建「葉氏祖廟」。規畫為二進之中式建築。 | ||
民國3年至 民國8年 |
共有108位進主派下: 台北市74位,三重埔12位,桃園縣6位,新竹縣6位,餘其它縣市10位。 |
募款 建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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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年 |
新生北路側 |
竣工後堂命名曰「望慈堂」前堂名「葉姓祖廟」並題字刻石,置於前堂。 | 註一 | |
民國10年12月14日 |
台北市五常街 | 「葉姓宗祠」落成。 | ||
民國27年 |
「望慈堂」因白蟻蛀蝕,需要修繕。勸募進主一次。因此會員增加了72名。再次修繕後殿,故再次勸募,增加了7名派下。此時總計為187名派下會員。 | 勸募進主 | ||
民國36年 |
台北市五常街 |
成立「思源會」(每股為當時幣值1,000元/股) |
募款 修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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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 |
成立「望慈堂」後援會(舊台幣50萬/股) |
募款 修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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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7年 |
台北市 | 台北市葉姓宗親會向台北市政府登記設立會籍。 | ||
民國48年 |
第三次整修廟院,以後雖然需要整修,但經濟困難,直到58年拆除為止,再也沒有修繕。前後共計三次修祠。經費總共募得四萬多元,多是靠台北市宗親負擔。 |
募款 修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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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8年11月1日 |
台北市 | 葉姓宗親會 | 召開第一屆宗親會員大會。推選首任葉仁和為理事長。(後蟬聯二、三屆理事長) | |
民國50年12月15日 |
台北市 | 成立有組織之全台葉姓祖廟,並成立財團法人之必要。就集全台葉姓代表於台北舉行發起會議,會後分像各地宗親連繫洽商,終獲一致贊同。 | ||
民國51 年2月15日 |
台北市 | 召開財團法人全台葉姓祖廟成立大會。選出葉仁和宗親為董事長、葉屏翰為副董事長。 | 詳見附件 | |
民國51年11月24日 下午3時 (西元1962) |
台北市五常街 | 葉仁和主席 |
召開台北市葉姓祖廟設立財團法人發起人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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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1年11月24日 下午7時30分 (西元1962) |
台北市五常街 | 葉仁和主席 |
召開台北市葉姓祖廟設立財團法人籌備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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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2年3月10日(西元1963) |
台北市五常街 | 葉仁和主任委員 | 召開財團法人全台葉姓祖廟成立大會。推選葉仁和宗親為董事長、葉屏翰為副董事長。 | |
民國52年3月16日(西元1963) | 台北市五常街 | 葉仁和主任委員 |
召開財團法人全台葉姓祖廟第一屆第一次董監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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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3年 |
召開第一屆會議。此時台北市葉姓宗親會理事長與全台葉姓祖廟董事長同為葉仁和宗親。此時,僅有186名派下會員。 | |||
民國54年 |
召開祖廟遷建籌備會議。五十四年召開「祖廟遷建籌備會」或「葉姓祖厝重建委員會」。會中有一項重大的決議:由葉公超宗賢(曾任外交部長及中華民國駐美大使)繪畫及對聯,由各宗親認購捐款,作為部分經費。版本分為:完整版(既畫軸及對聯)和陽春版(只有對聯),具悉在當時就確定認捐的版本及金額(已不可考),再由葉公超先生繪作。葉生進先生當時有認捐一份完整版,葉建一宗親可提供照片佐證。 | |||
民國55年4月26日(西元1966) | 台北市 | 葉仁和董事長 | 申請設立 財團法人臺灣省台北市全台葉姓祖廟。 | |
55年5月1日 (西元1966) |
台北市迪化街一段296號 |
葉水龍總幹事 |
成立葉姓祖廟擴建委員會。 | |
民國56年4月16日 (西元1967) |
台北市迪化街 |
葉仁和 葉炳煌 |
簽訂買賣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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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6年6月2日 (西元1967) |
五常街 | 葉公超外交部長 |
顧問葉公超宗親為籌募擴建新廟基金,揮毫書寫字畫捐贈本廟義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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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7年7月5日 |
五常街 |
全體董監事借款 |
籌備資金運用於內湖新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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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7年7月21日 |
內湖 |
葉水龍總幹事 |
接洽再購買通往內湖祖廟橋地144.3坪支付12187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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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7年12月15日 |
全台葉姓祖廟 |
全台葉姓祖廟 興建及改建公寓大廈工程合約 |
58年12月 1 日解約 | |
民國58 年1月12日 |
內湖 | 葉水龍總幹事報告 |
通往內湖祖廟路橋工程完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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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8 年1月28日 |
五常街 | 宗親借貸 葉耀輝 借肆萬 葉得全 借貳萬 葉樹欉 借伍萬 |
舊廟地積欠地價稅106449元被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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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8 年3月1日 |
五常街舊廟 | 葉玉藩董事長 率全體宗親 |
台北市政府公告為興建新興國民中學奉准征收五常街舊廟部份土地。 | |
民國58 年4月28日 |
葉公超政務委員 |
葉公超顧問等人陳情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核發內湖祖廟建築執照。 | ||
民國58 年5月13日 (西元1969) |
台北市五常街 |
葉玉藩董事長 率全體宗親 |
焚香祭拜後,拆除五常街之舊廟。 | |
民國58 年5月15日 (西元1969) |
台北市五常街 |
台北市政府征收舊廟部份土地26.015坪為國中用地,補償金143.0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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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8 年6月1日 (西元1969) |
內湖祖廟 |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同意辦理內湖祖廟申請建築執照。 | ||
民國58 年7月11日 (西元1969) |
五常街舊廟 |
葉玉藩 借貳萬 |
未繳57年地價稅法院查封祖廟,於58年7月11日補繳地價稅。 | |
58年8月17日 (西元1969) |
內湖鯉魚山 |
葉玉藩董事長率全體宗親 | 舉行動土典禮。新宗祠完全倣自萬華龍山寺,但多一雲門。 | |
58年11月26日 (西元1969) |
有林建設公司 |
通知有林建設公司限期開工但該公司遭遇建築界景氣變遷,無動工跡象。祖廟於是於58年12月1日提出解約,收回證件。 | ||
民國59年 (西元1970) |
內湖 | 興建葉姓祖廟面積佔地5,800 (5735.397) 坪。 | ||
59年1月12日 (西元1970) |
葉玉藩董事長 與 陳次武 (建築人) 簽約 |
祖廟興建基礎工程包工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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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年3月22日 (西元1970) |
五常街舊廟 | 全台葉姓祖廟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 報告新廟興建工程採直營方式,自己供出材料,工錢包商承包,囑託原建築師指導配合,雇一有經驗現場監工為營造。 | |
59年3月22日 (西元1970) |
五常街舊廟 |
新廟興建運用基金 |
新廟興建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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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9年 (西元1970) |
五常街舊廟 |
購買水利地35.9975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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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年11月24日 (西元1970) |
葉姓祖廟(甲方) 與 張添登(乙方) (建築人) 簽約 |
台北市全台葉姓祖廟改建四樓店舖住宅工程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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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年12月1日 (西元1970) |
五常街舊廟 | 為配合內湖新廟興建,適用紀念性石材,擇吉將舊廟神位出火(遷移)至新廟地上層暫時安置,並於是日動工拆除舊廟建築物。 | ||
61年3月29日 (西元1972) |
內湖祖廟 | 葉姓祖廟葉屏翰董事長 開會報告 | 內湖擴建新廟所需費用,除捐款外大部份均賴借款,現今約400萬借款。 | |
62年6月20日 (西元1973) |
五常街舊廟改建四樓店舖住宅 |
葉大鵬 |
改建四樓店舖住宅,祖廟分得5棟半共22戶,出售3棟半14戶,總售價862萬元。 | |
62年7月2日 (西元1973) |
內湖祖廟 | 葉姓祖廟葉屏翰董事長(甲方) 與 鶯歌三星陶瓷工廠 陳正男 負責人(乙方) 簽約 |
立廟宇屋頂蓋琉璃瓦工程合約 |
財務組長 |
62年8月27日 (西元1973) |
內湖祖廟 | 葉姓祖廟葉屏翰董事長(甲方) 與 何文龍 (乙方) 簽約 |
立廟宇屋頂竅脊工程合約 |
葉樹欉 |
62年9月6日 (西元1973) |
內湖祖廟 | 葉姓祖廟葉屏翰董事長(甲方) 與 周朝宗 周明樹(乙方) 簽約 |
立廟宇前庭欄杆花堵工程合約 |
建設組長 |
62年9月6日 (西元1973) |
葉姓祖廟葉屏翰董事長(甲方) 與 郭金盛 (乙方) 簽約 |
立廟宇內外牆壁包抹工程合約 |
葉鐵灝 | |
立廟宇前圍牆及牌樓工程總價約37萬 | ||||
63年4月20日 (西元1974) |
北投京都大飯店 |
葉姓祖廟常務董事會議 |
全台葉姓祖廟財產異動變更及概況報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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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年11月30日 (西元1974) |
祖廟 函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 |
祖廟財產清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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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年6月7日 (西元1975) |
內湖祖廟 | 葉姓祖廟葉屏翰董事長(甲方) 與 徐明窓(乙方) 簽約 |
印花堵等工程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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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5年 (西元1976) |
內湖 | 葉姓祖廟,竣工奉請始祖並於11月遷移陞座。 |
異動日期:2014/4/6 上午 10:29:54
台北市葉姓宗親會與葉氏祖廟
台北市葉姓宗親會在民國四十七年,向市政府社會局登記成立。但是,據會內長老說,民國二年的葉姓神民會就是台北市宗親會的前身。三十六年與三十八年的思源會與望慈堂後援會,也都是由台北市的葉姓人士組合的團體。五十三年,第一屆財團法人全台葉姓祖廟的董事長,同時亦是台北市宗親會的理事長。可知此兩個組織的關係,非常密切。
台北市葉姓人士以閩南籍為最多。閩南籍中又以同安人為最多,同安人大都以大稻埕與大龍峒兩地為聚居地,並以祖籍神保生大帝為祭祀中心。
葉姓祖廟在五十三年時,僅有一百八十六名派下會員。由於遷建計畫,擴大徵求會員,自五十五年起,逐年增加會員。五十七年,增加一百四十三名,五十八年一百四十八名。這兩年增加的會員,主要為桃園縣客籍宗親。到六十六年,全部派下會員已達七百八十二名之多,閩南籍與客籍宗親各佔一半,外省籍非常少,僅數名。
暫定內湖區鯉魚山為建廟基地,一俟勘輿察看妥善後,即行購置。董監事會通過後,即行積極進行,旋及買下那五千八百坪,每坪一百元的鯉魚山山坡地,作為新宗祠的建築地址。
異動日期:2014/4/6 上午 10:25:33
葉姓祖訓
明明我祖 奕世流芳 基肇春秋 功顯漢唐 宋元明清 德業煌煌
胥緣義訓 授受有方 追維先德 提示要綱 凡我後嗣 靜聽彝章
古今所向 詩書農桑 文明進化 並重工商 各執一掌 毋怠毋荒
矢勤矢儉 力圖自強 百行之本 首在倫常 孝親事長 必敬必莊
淵睦任卹 誠信是將 行之有恆 物望孚鄉 禮義廉恥 立身大防
張此四維 榮逾冠裳 國猶家也 為棟為樑 扶危定傾 美濟忠良
遐邇宗族 一本南陽 互相親愛 視同一堂 歲時蒸嘗 濟濟蹌蹌
享祀不忒 降福孔長 服膺拳拳 長樂永康 我言維服 勉旃勿忘
佛蓮之頌(葉祖傳記歌頌曲)
宗親組織與地方治理
傳統地方地緣、血緣(宗教、宗親等)組織與功能
葉氏宗親會:台北市葉氏宗親會則於一九五八年向社會局登記成立,但根據考證,葉氏宗親會的前身可追溯至日據時期成立之葉姓神明會,光復後先後成立之「思源會」與「望慈堂後援會」也都是由台北市的葉姓人士所組織成立之宗族團體。一九六七年葉姓祖廟遷建於台北市內湖地區後,葉姓人士便將葉氏宗親會與葉氏宗祠予以合併,使台北市之葉姓宗親皆能進主宗祠。現今宗親會組織與宗祠,因關係的密切,頗有不可分別的趨勢。興建宗祠始終為各宗親會計畫發展的共同目標之一,以便於宗親會舉行最為重要的活動:祭祀開台祖與始姓祖。宗祠本身也成為各姓宗親平時聯繫感情、鞏固人際脈絡之重要場所。
組合類型 | 案例 | 功能種類 | |
地緣組織 |
寺廟組織(合)、區域性家族或宗族組織( 祭祀圈或角頭等)。 | 苗栗白沙屯媽祖廟;台南天壇與鹿耳門天后宮;台北蘆洲保和宮與湧蓮寺。 |
1. 寺廟、宗廟祠堂共同合夥管理(地方或角頭頭人及士紳)。 |
血緣組織 |
家庭、家族或宗族組織。 |
新竹姜朝鳳家族;台 北蘆洲李氏宗族;台 北板橋林家宗族;台 中霧峰林家宗族;台北內湖葉氏宗親 |
|
註:台灣從明末清初形成墾殖與開發社會以來,各地方移入的閩粵各家族常結合原有地緣(祖籍)關係及血緣關係(同宗族或同姓)者,在宗教崇(膜)拜信仰體系中,形成新的移民地緣社會,並逐次發展成為今天的各地方自治社會。 |
異動日期:2009/12/3 下午 04:27:49
財團法人全臺葉姓祖廟成立總則與說明
一、本廟定名為財團法人台北市全台葉姓祖廟(以下簡稱本廟)。
二、本廟以奉祀祖先宣揚祖德敦親睦族樹立團結互助精神為目的。
三、本廟辦事處設在台北市內湖區(大湖里八鄰)大湖街一三一巷十八號。
四、本廟應辦事業如以下:
(1)每年舉辦派下裔孫會員大會壹次,並春秋兩季舉辦祭祖典禮以表孝思。
(2)舉辦敬老尊賢及會員宗親慶弔、以敦宗誼。
(3)獎助貧困子弟及優良子女升學或科學研究造就有用人才。
(4)辦理社會公益、慈善教育事業。
(5)管理本廟現在土地房屋及有關一切收支。
五、本廟於中華民國五十五年五月十六日准予設立登記。
六、本廟組織暨捐助章程係奉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函令修改於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六月四日經本廟董監事會聯席會議修改通過。
七、本廟章程經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於民國七十二年八月一日以七十二年法字第八五號裁定准予修正變更在案。
八、本廟第九、十、十一、十三屆董監事,係依據台北市政府民政局93.01.06(93)北市民三字第09233568006號函准,經台北市內湖區公所92.12.04(92)北市湖民字第09233062900號函准在案。
九、本廟第十一屆董事會董事業經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登記處於九十三年二月三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登記簿第北貳冊第貳參、第貳肆頁第○○二七○號)完成登記程序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三日頒發法人登記證書在案。
十、本廟第十五屆章程修改,經台北市內湖區公所106.3.17北市湖文字第10630766100號函轉台北市政府民政局106.03.09北市民宗字第10630116400號函核准,同意備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登記處106年4月13日核發法人登記書。
十ㄧ、本廟第十六屆因應財團法人施行,進行組織捐助章程修改經,經台北市內湖區公所109.3.20北市湖文字第1093005828號函轉台北市政府民政局109.03.18北市民宗字第1096001060號函核准,同意備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登記處109年7月21日核發法人登記書。
十二、本廟地址及電話: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大湖里大湖街一三一巷十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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